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謝德謙/台灣南社秘書長文化部刻正推動「國家語言發展法」草案之立法,值得鼓勵。因為,台灣若要成為正常社會就應關心多元民族、語言、文化如何存續、發展的問題。此即2005年聯合國《文化多樣性公約》(CPPDEC,Convention on the Protection and Promotion of the Diversity of Cultural Expressions 2005)前言首揭,「確認文化多樣性係人類的定義性特徵」(Affirming that cultural diversity is a defining characteristic of humanity)之因。文化多樣性雖係人類所獨具,台灣的多元民族、語言、文化卻遭蔣家父子極力摧殘。由於,年輕世代多不具母語能力。下一代的台灣極可能只存在殖民者帶來的華語。這不僅係台灣的危機,也是人類文化的危機!於此,「國家語言發展法」草案實係關乎台灣未來語言發展的基本法。既屬基本法,只要訂定簡單、明瞭,不相衝突的原則即可。其他,便屬執法、政策,特別是必要的預算與人事編列並如何執行的問題。否則,徒法不足以自行;立法疏漏更徒增困擾。此外,我們應脫離殖民地人民的思考,亦即,除了解放蔣家文化種族屠殺之不義,更應營造多元語言文化發展的環境,以確保族群和諧。因此,立法應注意下述原則:第一、明定官方語言(official language)。官方語言係政府踐行職責時使用的語言,人民得依法據此取得政府的一切服務。具通用語(lingua franca)性質的台語應訂為官方語言。客語(或應改稱「頭家語」)人口雖不到15%,且屬區域性,為了族群和諧亦應列為官方語言。第二、政府部門應提供各種官方語言之服務,以協助國民實現近用公共資源之權。必要時,應包括同步翻譯。第三、政府應編列預算協助國民使用官方語言進行出版、影音傳播、網路傳輸或其他各種形式之媒體傳播。第四、於義務教育,政府應設立以各官方語言為全教學媒介之各級學校,補助、獎勵其他學校開設以各官方語言講授之課程並進行學術研究。因為,語言若非教育載體便趨死亡,故《世界人權宣言》(UDHR)第26條第三項明定,「父母對其子女之教育具優先選擇權」。第五、在特定原住民族群人口達該鄉鎮、村里多數的地區,並應以該原住民語為官方語言,其權利與其他官方語言者相同,俾保障原住民的文化權。《公政公約》(ICCPR)第27條,「凡存在族群、宗教或語言少數族群之國家,屬於此等少數族群之人,與團體中其他成員共同享有其文化、信奉躬行其宗教或使用其語言之權利,不得剝奪之。」。該權利當然及於義務教育之教學語言使用母語(vernacular)。第六、明定官方語言為國家考試的必選科目。第七、對於其他語言政府亦應編列預算、人事,協助其傳承與發展。不過,草案對於「國家語言」定義不明,恐增困擾。若屬官方語言,由於大多數語言人口少,欲全國性地保障其公共資源近用權實有困難。例如,原住民語雖列國家語言,原住民鄉鎮市區公所寫公文亦得用族語,卻出現資源不足的問題,又如何施行於全國?維護多元文化發展固屬國家義務,資源有限卻應善用!尤其,多元的基礎在於尊重,切勿淪為山頭林立或部落主義(tribalism)。例如,《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》和《客家基本法》修正草案分別將原住民語和客語列為國家語言。但是,有些人卻拒絕「國家語言發展法」草案使用「台語」的稱呼。我們若非去脈絡化(de-contextualize),便可知這是受蔣家「分化」殖民的後遺症。未來,極可能原住民語和客語都成為國家語言,台語卻因「國家語言發展法」草案未通過而受排除。這對於使用人口近75%的語言而言,係最大的不正義。一個社會,若其最大族群無法獲得獨立、尊嚴,整個社會必將沉淪。甚至,極可能墮入族群政治、身分政治(identity politics)。於此,實應考慮合併原民會、客委會,成為族群事務委員會(畢竟,客語已成官方語言),讓多元族群文化發展政策事權統一。凡屬多語言、族群國家都制定不只一種官方語言。例如,擁有上千種語言的印度於1963年制定《官方語言法》(Official Language Act),以英語和Hindi為官方語言;擁有幾十種語言的南非則根據1996年《憲法》制定《官方語言使用法》(Use of Official Languages Act 12 of 2012),明定包括英語等11種官方語言。此外,人口七百萬的巴布亞新幾內亞擁有逾850種語言,係全球語言多樣性最高的國家,制定包括英語等三種官方語言;1965年的《新加坡獨立法》(Republic of Singapore Independence Act, 1965)則定英語、馬來語、坦米爾語和華語等四種官方語言;1969年加拿大的《官方語言法》(Official Language Act, 1969)則以英語和法語為官方語言。台語和客語的人口分別佔台灣人口近75%和15%。根據2007年版的《Nationalencyklopedin》,全球使用台語(漳泉潮)和客語者分別達4700萬和3100萬,是全球第28和39大使用人數的語言。二者若都能成為官方語言,對人類社會的文化多樣性將增色不少。同時,我們應推行羅馬字,勿再迷信漢字。韓國棄漢字之後小二生即可完全用韓文表達自己想法,採用拉丁字母的越南更快。反觀台灣,小學畢業都難全面用漢字表達。因為,漢字的進入障礙過高。由於英語是世界商業語言,全球最大陸封國的哈薩克將於2025年丟棄斯拉夫字母(Cyrillic script),轉換成拉丁字母。台灣也應如此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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